会员子女学业优良奖励金简则
• 小学四年级至五年级,学年成绩总平均须达75分,且各科及格者。
• 小学六年级UPSR检定考试须考获4科A,且各科及格者。
• a)国中预备班至中二或 b)独中初中一至初中二,成绩总平均须达70分,且各科及格者。
• a)国中中三PT3会考或 b)独中初中统考,须考获至少4科A,且各科及格者。
• a)国中中四或 b)独中高中一至高中二,成绩总平均须达70分,且各科及格者。
• a)国中中五SPM(马来西亚教育文凭会考)或 b)独中高中统考,须考获至少4科A,且各科及格者。
年度 a)STPM (马来西亚高级教育文凭会考)或 b)大学预科班 Matriculation,须考获4科主修科的平均分数(CGPA)至少3.4分。科目平均积分:A=4,A-=3,67,B+=3.33,B=3.00,B-=2.67,C+=2.33,C=2.00,C-=1.67 …等计分。
申请手续:
7.1. 可亲自向本会秘书处索取申请表格,表格不敷应用者可自行复印。
7.2.1. 每份申请表格必须附上学业或会考成绩表(清晰)之复印本一份,惟必须由校方行政处签署盖章方属有效。
7.2.2. 必须附上子女报生纸(清晰)之复印本一份,以证明家长与学生之间的关系。
7.3. 恕不接受大学先修班第一年(Lower 6)之申请。
7.4. 申请表格须完善填妥,凡资料文件不齐全者一概不予考虑,恕不另通知补交。
7.5. 所有申请文件将不得领回。
注意亊项:
8.1. 申请截止日期: 等待通知
8.2. 颁奖曰期:等待通知,地点:本会礼堂。
8.3. 凡得奖励金者必须亲自出席领奖。如遇特别情形须事先通知本会由父母代领,或在等待通知之前亲临秘书处领取。尚祈配合为盼。
8.4. 为节省作业,本会将致电/透过短信通知所有得奖者。
8.5. 任何咨询关于申请奖励金的事项,可以直接联系本会文教部主任。
8.6. 本简则如有未尽善处,本会文教部可随时増删之而无需事先通知申请者。
9. 会员子女学业优良奖励金简则和申请表格由本会文教部制定。
凡欲想申请学业优良奖励金者,可以点击按键以下载申请表格。